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9日消息(记者易帆)9月19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采信备案”部分事项下放工作的公告,调整“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采信备案”申报受理工作。
根据公告,自9月20日起,即从事项下放之日起,属于各区、各园区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采信备案”事项,由申请单位、个人向所属辖区申报,各区、各园区依职受理,依规办理。
“主城区外所有的房屋建筑和主城区内个人房屋建筑面积预、实测绘成果采信备案”事项、“所有的房屋建筑面积预、实测绘成果采信备案”事项,由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办理为区住建局规划中心)、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办理为区住建局规划中心),桂林洋开发区规建科(含江东新区)、高新区审批局、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等单位承接受理。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