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顾/8/31-/9/6
海口二手房交易新规!
《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出台,将在本月底开始执行。今后,海口辖区内的存量房(亦称“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可各自设立个人结算账户,由监管银行直接划拨总房款至出卖人账户,中介机构不得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海口老旧住宅区自主改造有新政策!
海口市住建局:《海口市老旧住宅区自主改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更名为《海口市扶持老旧住宅区拆除新建自主改造指导意见》,明确属扶持类政策,非强制性规定,并对原有的部分条款做了修改,老旧小区自主改造不再需要征得%业主同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启动改造。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邵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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