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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限跌令”之后,楼市“限涨令”也来了!
多城出台“限涨令”
严控新建商品房备案价
据财联社消息,三亚市发改委和住建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商品房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近期网签价格,经核准价格备案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该通知明确规定: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
2、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格。3、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表达的意思很明确,新房限涨,也就是说三亚发布限涨令了。其实,在三亚发布“限涨令”的几天前,多地也曾限制新房备案价格上调。
9月3日,芜湖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备案价格。
8月25日,海口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初次申报预、现售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申报价格原则上不超过之前一年内同地段、同类型项目网签价格等。
据财联社8月6日报道,多位开发商人士证实,广州相关监管机构已明确要求,之前拿过预售证的项目,再次取证时的备案均价,需较上一期推盘均价下调3%。
今年4月2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