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海口市住建局公布了《海口市永秀花园北一区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记者了解到,本次配售房源共计套,分别包括、元/建筑平方米等价格。《方案》计划3月下旬至4月上旬实施,配售对象选房时间将由各区住保中心通知。
《方案》提出,因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调整,自年起由大规模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转向重点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通过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海口市之后不再新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本次配售房源为最后一批限价商品住房存量房源。
据了解,海口市永秀花园北一区限价商品住房位于海口市长滨路81号永秀花园北一区1栋至0栋楼。配售地点为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81号永秀花园一期会所。
本次配售房源共计套,户型面积包括三房二厅户型(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房一厅户型(套),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一房一厅户型(套),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配售价格方面,三房二厅户型价格元/建筑平方米,二房一厅户型价格元/建筑平方米,一房一厅户型价格元/建筑平方米。各户型不分楼层、朝向,统一价格。
具体配售信息配售范围(一)已取得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资格,经复核合格的轮候对象,按照取得准购资格批准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批准日期相同的按照申请时间编号先后顺序排序),在本次配售房源总数(套)范围之内的,作为配售对象,依次选房。
(二)配售对象符合《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六种情形的,并且已经按照第十四条规定在申请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选房。
(三)未纳入本次配售范围的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对象,以及放弃本次购买的配售对象,优先列入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范围。
意向登记轮候对象向批准保障资格的区住房保障中心申报购房意向,填写《购房意向登记表》。
方法程序配售方法以准购资格取得先后顺序为基础,与家庭保障人数相适配,分别配售不同户型房源。
1.家庭人员为1人的单身家庭,配售一房一厅50㎡户型。
.家庭人数4人及以上,意向购买三房两厅户型的,配售三房两厅㎡户型。
3.家庭人数为3人,意向购买两房一厅及以上户型的,配售两房一厅60㎡户型。其中,选房排序在三房两厅配售余房范围内的,且意向登记购买三房两厅户型的,依次配售三房两厅户型。
4.家庭人数为人,以及其他意向购买一房一厅户型的,配售一房一厅50㎡户型。其中,选房排序在两房一厅配售余房范围内的,依次配售两房一厅户型。
配售程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配售对象按照选房顺序,分批分次组织配售。其中符合优先条件的,在每批房源或余房配售中,优先组织选房(按照轮候排序依次抽签选房)。
1.配售一房一厅户型房源。配售对象按照选房排序,申请家庭人数为人及以下且未纳入两房一厅余房配售范围的,以及其他意向购买一房一厅的,每10户为一组,依次参加选房。
.配售三房两厅户型房源。配售对象按照选房排序,申请家庭人数4人及以上且意向登记购买三房两厅的,每10户为一组,依次参加选房。配售余房安排申请家庭人数为3人,选房排序在三房两厅配售余房范围内的,且意向登记购买三房两厅户型的,每10户为一组,依次参加选房。
3.配售两房一厅户型房源。配售对象按照选房排序,申请家庭人数为3人且未纳入三房两厅余房配售范围的,以及申请家庭人数4人及以上且意向登记购买两房一厅的,每10户为一组,依次参加选房。余房安排配售申请家庭人数为人且选房排序在两房一厅配售余房范围内的,每10户为一组,依次参加选房。
4.备案登记。配售对象选购住房当场进行登记,并领取《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房号确认书》的,作为本次配售房源的购房人。购房人在选房结果公示(7天)期满后30日内必须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互换住房。购房人在未签订购房合同前,仅在相同户型面积的前提下,允许购房人之间相互调换住房。经协商一致达成调换意见的,双方购房人共同向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变更购房确认书。
实施步骤确定配售方案——轮候对象排序——确定配售对象——公示配售对象信息——组织抽签选房——选房结果确认——选房结果公示——办理购房手续。
合同签订购房人在选房结果公开公示(7天)期满后30日内签订统一格式的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住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
余房处置本次配售剩余房源(含放弃购买房源),由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及时对外公布,并按相同原则、方法和程序组织后续轮候对象选房。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姚皓
编辑:孙健
值班主任:肖秀燕
封面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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