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第十批建筑业行政许可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我厅组织了年第十批建筑业行政许可评审,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2月5日至年12月9日。
本次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
1、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各企业注册人员和代表业绩情况以及评审意见;
2、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延续、增项、重新注册评审不合格人员名单及评审意见;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始、延期评审不合格企业名单及评审意见;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初始、延期评审不合格人员名单及评审意见(见附件)。二级注册建造师评审合格人员名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评审合格企业名单、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关评审合格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省管企业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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