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1月1日起,海口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上调0.2元,调整为1.75元/吨。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上调0.2元 根据《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水价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75元/吨。 非居民生活用水(含工业用水、公共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价格:调整为3.20元/吨。其中工业用水分两步调整:第一步自水价调整之日起,按调整部分的50%执行,即2.4元/吨;第二步年1月1日起调整到位。 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10.00元/吨。 据有关部门测算,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后,平均每人每月增加水费支出1.1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