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棚户区改造通知

龙华区拟启动博义盐灶八灶棚改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棚改范围外用地(六条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征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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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范围

博义盐灶八灶棚改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棚改范围外用地位于龙华区,六条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如下(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1、盐灶路(东),设计起点滨河路,终点龙华路,红线规划宽为24米,全长约.米;

2、盐灶路(西),设计起点滨河路,终点纬三路,红线规划宽为24米,全长约.88米;

3、纬三路(西),设计起点滨海大道,终点盐灶路,红线规划宽为12米,全长约.米;

4、盐灶一横路,设计起点滨河路,终点八灶路,红线规划宽为20米,全长约.米;

5、滨河路(南),设计起点玉河路,终点盐灶一横路,红线规划宽为24米,全长约.米;

6、八灶路,设计起点滨海大道,终点玉河路,红线规划宽为40米,全长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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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期限

凡在征收调查范围内,涉及土地、建筑物、附属物、地面及地下管线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0月31日前,持土地证、房产证、工商执照、户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权属证明到定地点登记,进行产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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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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