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协商,同意在海口市国用(2012)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界线南侧调整609.32平方米土地给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调整后的宗地总面积为4671.39平方米(详见号用地示意图)
(原标题: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用地界线调整的通告(图))
本文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海土资籍字[2016]47号
经核实,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名下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12)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972.10平方米土地落在了滨涯村棚改项目用地范围内,且该公司用地周边土地均属滨涯村棚改项目用地范围,并已征收为国有土地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调整邮编库该宗地界线联系人:马女士,电话:
2016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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