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日消息(记者蒙健)近日,因销售的毛桃经检验农药超标2.5倍,海口龙华水英双拥市场化兴杰水果摊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介绍,今年7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由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检验报告》显示,海口龙华水英双拥市场化兴杰水果摊经营的购进日期为-07-01批次的毛桃,在年07月01日被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0.02mg/kg,实测值为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克百威在桃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桃子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7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启动核查处置,对海口龙华水英双拥市场化兴杰水果摊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其停止购进和销售不合格抽检批次的水果并发布召回公告、排查问题原因以及提交整改报告。
经调查,海口龙华水英双拥市场化兴杰水果摊经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毛桃,是在今年7月1日从海口市琼山区南北水果批发市场购进,共采购2箱,采购单价为65元/箱,总购进金额为元。由于不是固定和同一个供货商采购,无法提供供货商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上述毛桃已于7月2日全部销售完。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海口龙华水英双拥市场化兴杰水果摊经营克百威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毛桃的行为,涉嫌构成了为国《刑法》中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已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作进一步侦查办理。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