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工作部署,年全区将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统一集中管理,统收统支。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由经办机构核定基金支出用款计划,按照自治区统一进度调拨支付。故自6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25日—30日,请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周知并提前做好养老金使用的统筹安排。
特此公告。
市社保局-
海勃湾区社保局-
乌达区社保局-
海南区社保局-
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年6月16日
温馨提示
在全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自治区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在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通过完善自治区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确保广大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调整时间不等于延迟发放,调整时间仅仅是改变了每个月发放养老金的时间,每个月应该拿到手的养老金待遇还是会一分不少地送到退休人员的手中。因此,看到调整时间通知的退休人员不用担心,属于自己的养老金还是会准时准点地足额发放。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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