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调整2015上半年社保缴费基数了

记者日前从海口社保局获悉,海口市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年1月至6月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元(×45%),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8元(×60%)。

  据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45%,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

  年1月至6月,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在元的60%至%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88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64元,最高缴费.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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